7月4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在宾阳县古辣镇刘村,“一群警察去偷钓村民辛苦养的小龙虾”被发现后,引来大量群众聚集围观。7月6日,记者从宾阳县有关部门了解到,该事件被定性为“宾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协警侵犯群众利益事件”,目前涉事协警已被辞退。
7月4日,当地多名网友均发布了有关“小龙虾事件”的微博。除了上述内容,微博还称“发现被偷钓小龙虾后,村民不给,警察还殴打村民……”。事件引来越来越多群众聚集围观,后来又有大批警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
7月6日,宾阳县委宣传部通报了此事。通报称,7月4日上午10时许,宾阳县古辣镇刘村村委刘村段群众向古辣镇政府及辖区派出所报告,称几名协警未经许可,进入该村村民屈某养殖的虾场捕虾,引发现场群众聚集围观。接到报告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县公安局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同时,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门调查组对该起事件展开调查和问责。
通报称,经初步查明,宾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6名协警当日在古辣镇刘村村委刘村段开展工作,在此期间,其中2名协警未经群众许可,进入村民屈某养殖的虾场捕虾,侵犯了群众利益,伤害了群众感情,败坏了警队形象。
目前,宾阳县公安局已经对涉事协警予以停职辞退,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