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种首先要有一个方案:
第一,配种计划,谁与谁配。根据血统、年龄、被毛品质、体质类型和其他品质,制定选配方案。将兔群中的所有种兔分成三六九等,将一等的种兔作为核心育种群,从他们的后代中作为留种的主要目标,也就是说,在选种之前,有计划地将优秀基因进行重组,有意识地生产优秀个体;
第二,阶段选种。选种是一个细致工作,不是一次成功的。要从出生到配种产仔乃至哺育三胎后代之间进行不断的观察和考验,将那些优秀个体在竞赛中挑选出来。起码要经过四个阶段:第一,断乳,第二,三月龄,第三,初配,第四,有了后代之后。而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选种内容和重点。断乳阶段应将断乳窝重、断乳仔兔数、断乳成活率、断乳均匀性作为重点;三月龄时将体重、饲料消耗、被毛品质作为重点;无月龄将体重、被毛品质、性特征和抗病力作为重点;有后代后将哺育后代的能力作为重点。
第三,选择差。没有淘汰就没有选择,二者是同时存在的。选择差也就是选择的比例关系。在一个群体中,选择差越大,说明选种的力度越大,即将最优秀的个体选出来了。比如说,一个群体300只,三月龄的体重平均2千克,如果全部作为种用,这个群体的体重就是这些。如果选择一半作为种用,即选择150只做种,那么被选种群的3月龄的平均体重可能是2、25千克,如果将其中的25%作为种用,及选择75只做种,可能被选择的群体3月龄平均体重就是2、35千克,如果将其中的10%留作种用,即选择30只作种,可能被选群体的3月龄体重是2、40千克,如果将其中的5%选择,及仅选择15只作为种用,可能被选择的15只兔的平均体重达到了2、5千克。这个例子很简单,就是优中选优,越选越优。好坏全留,永不优秀。
第四,同条件比较。选种忌讳片面性和非公平竞争性。比如说,从两只3月龄的母兔中选择一只,仅仅看体重,A是2、4千克,B是2、5千克,可能很快下结论,B被选中。但这样未必就是最理想的选择。应该查看记录:A和B断乳时各为几只同胞,体重各多少;如果他们相同,这能说明问题。如果A断乳同胞数受5只,断乳体重是0、6千克,而B是8只,断乳体重是0、4千克,那么,三月龄的选择仅仅看体重就不公平。再如,同样在产后小兔断乳时从AB两只母兔中选择一只。不仅要看产仔数、泌乳力、母性的断乳成活率和断乳窝重,更重要的是提前配种时,应该有计划地进行配种,使用同一只公兔配种,而且这一只公兔与两只母兔均没有血缘关系。
第五,足够的数量。比如说,比较5只种公兔,仅仅看体重、体型、被毛不能完全说明问题,让他们同时配种,有足够的母兔,看后代表现。仅仅一胎的成绩不能说明问题,胎数越多,选种的准确性越大。河北农业大学山区研究所谷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