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饲料是指根据养殖对象营养需要,将多种营养成分的饲料原料按一定比例经科学调配、加工而成的饲料,其质量问题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此,市消保委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社会监督职能,于6月至7月对本市流通领域的配合饲料进行了比较试验。40件样品均由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在本市13家饲料经营门店中随机购买。
本次试验委托上海市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依据GB13078-2001《饲料卫生标准》、GB/T 18823-2002《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农业部176号公告、农业部1218号公告以及产品标签对重金属(铅、砷)、营养指标(粗蛋白)、微生物指标(霉菌总数和黄曲霉毒素B1)以及非法添加剂【三聚氰胺和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仅针对猪饲料)】等7项指标进行了检测和比对。
一、检验结果及分析
本次受检的40件样品,均为预包装产品,按产地分,本市产品33件,外省市产品7件。经检测符合标准的24件,不符合标准的16件,符合率为60.0%。
1、重金属
重金属铅和砷在少量甚至微量的接触条件下就可在动物身上发生明显的毒性作用,且重金属很难被动物排出体外,蓄积在动物体内,通过食物链最终对人类造成危害。重金属或其化合物侵入人体后,往往与人体内某些成分结合发生毒性,对人体器官造成损坏,且这种损坏基本是不可逆的,如果超过人体所能耐受的限度,就会造成急性中毒、亚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等。本次受检的40件样品中有1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即由英联饲料(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肉鸡前期配合饲料(510)(生产日期:2011.5.21、规格型号:40kg/包),砷实测值3.26mg/kg(标准要求≤2.4 mg/kg),高于国家标准要求。
2、粗蛋白
粗蛋白含量是衡量配合饲料产品质量的重要营养指标之一,含量偏低会影响所饲养动物的正常生长,降低生长速度和对疾病的抵抗能力。本次受检的40件样品有13件样品不符合要求,根据产品标签并参照GB/T18823-2002《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中误差判定规则,上述13件样品均为蛋白质含量偏低,具体见附件1。
3、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包括霉菌总数和黄曲霉毒素B1,是反映企业卫生状况和质量控制水平的重要指标。本次受检的40件样品中,有2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均为霉菌总数超标,分别为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得胜饲料厂生产的生长肥育猪配合饲料315(生产日期:2011.6.1、规格型号:40kg/包),霉菌总数实测值300 000 cfu/g(标准要求≤45 000 cfu/g),上海一新饲料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生长肥育猪后期配合饲料(未标注生产日期、规格型号:40kg/包),霉菌总数实测值280 000 cfu/g(标准要求≤45 000 cfu/g)。
4、非法添加剂
三聚氰胺是一种有机含氮杂环化合物类化工原料,由于其含氮量较高(约66%)、成本低、生产工艺简单,造假者受到利益驱动,通过向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来增加表观蛋白含量和改善饲料产品,但三聚氰胺不是饲料原料,不属于国家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β-兴奋剂,添加于饲料中能提高猪的瘦肉率,但人体在食用了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的猪肉后易出现心律不齐等心血管中毒症状,严重时可导致死亡。2002年9月10日农业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将盐酸克仑特罗列为禁用药品。本次检验的40件样品均符合标准要求。
二、消费提示
根据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市消保委向相关企业发出劝喻,建议停止销售同批次、同型号产品,并作出整改;但仍有少数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对结果进行确认整改,市消保委将移送相关行政部门处理。同时提醒广大养殖户要注意:
1、购买时需注意产品标签,查看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保质期等信息是否齐全,切勿购买过期或者信息不全的产品。
2、购买时尽量详细了解产品蛋白原料的品种和含量等信息,蛋白质含量和品质对生长期的动物来讲非常重要,会直接影响动物的生长速度。
3、不要贪图价格便宜,而购买有害的产品。购买时注意查看产品的色泽、气味、有无异物和虫害等。 本报讯(记者 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