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日报讯 王元奎 尹建亮 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后,湾沟森林公安分局党委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与特点,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确定了工作方向与打击目标,采取相应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行动中,森林案件侦查大队抽调一批精干警力,开展清山、清套、清网、清夹行动。通过发动群众,布置耳目、特情,发挥群众护林组织作用,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非法狩猎重点村屯开展普法教育,成功的侦破了2起非法狩猎案件,收缴非法禁用捕猎工具“电猫”捕猎器2台,粘网、夹子、套子等猎捕工具96件,收缴鸟类死体14只,放生豆腊子、松鸭等鸟类16只。
“电猫”猎捕器,俗称“电猫”,是专门用于猎杀野猪、狍子等大型野生动物的工具,它配置特大电容,功率强大,带远程遥控特效高压开关,并配有12V电瓶,瞬间释放高压在22至60万伏之间,捕杀范围达8000余米,野生动物触碰上当场毙命。狩猎者常常在夜间安装“电猫”,铺设电网,捕杀野生动物,一旦人触碰上,就会造成人员伤亡。据涉案人员交代,江源区松树镇大安村村民徐某在使用“电猫”捕猎器猎杀野生动物时,被“电猫”电击身亡。因此它不但给野生动物造成极大的伤害,同时对人的生命安全已构成严重威胁。是国家禁止使用的猎具,2016年10月中旬,森林案件侦查大队民警通过耳目反馈信息,在马鹿沟林场施业区永安村和富民村有人用“电猫”捕猎捕杀野生动物。为了能够尽快侦破此案,办案民警先后十余次深入林间、沟系调查取证,在各种证据指向犯罪嫌疑人辛某、杜某后,辛某、杜某拒不交代“电猫”捕猎器藏匿地点,民警通过典型案例对其和家属进行说服教育,争取宽大处理,在法律的威慑下,犯罪嫌疑人辛某、杜某分别到分局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辛某于2015年8月在松树镇大安村购买村民徐某(已故)电猫捕猎器一台。于2015年9月期间在湾沟林业局马鹿沟林场施业区内用电猫捕猎器捕杀野猪一头,运回家中自己食用。2016年10月23日辛某到湾沟森林公安分局森侦大队投案自首,主动上交“电猫”捕猎器1台,猎捕工具套子20个,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獾狗皮1张。目前,犯罪嫌疑人辛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犯罪嫌疑人杜某于2014年11月通过他人购买电猫捕猎器1台。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在湾沟林业局马鹿沟林场施业区内用电猫捕猎器捕杀野猪2头,运回家中自己食用。2016年10月28日杜某到湾沟森林公安分局森侦大队投案自首。并主动上交“电猫”捕猎器1台。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两期案件的侦破,不仅扩大了分局在专项行动中的战果,而且还为野生动物和人类的野外活动创造了安全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