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骨粉是将大家畜可食都分除去后的残骨、碎肉、脂肪、内脏、皮等副产晶品经加工而成的动物性饲料,各种畜禽、宠物、水产饲料均可以利用,是很好的钙、磷来源。
1.营养特性与饲料利用
1.1营养成分特性:肉骨粉属蛋白质来源之饲料原料,蛋白质含量随加工原料不同而高低不等,通常含量范围在20%一50%之间,其组成部分主要有磷脂(脑、卵磷脂等)、无机氮(尿素、肌酸等)、角蛋白(角、蹄、毛等)、结缔组织蛋白(胶原、骨胶等)、水解蛋白、肌肉组织蛋白,前三者毫无利用价值,只有肌肉组织蛋白利用价值最好,因此蛋白质品质随上述物质之比例而不同。此外,其氨基酸组成不佳,赖、色氨酸均不足,利用率变化大。肉骨粉钙磷含量高,利用率好,但批间成分变化较大,配方计算时应按实测值。品质良好的肉骨粉维生素B12、烟酸、胆碱含量丰富,但维生素A、D则少。热能值因其蛋白及脂肪含量与品质变化而差异很大,故在实际生产中多采用估算值。
1.2畜禽饲料利用状况:肉骨粉可作为猪、禽饲料的蛋白及钙、磷来源,但其品质稳定性差,伺养价值比不上鱼粉与豆饼,用量应限制在5%以下为宜,并需补充所缺乏的氨基酸和注意钙、磷平衡,品质明显低劣者勿用。据试验报道,在肉猪饲料中随其用量增加,适口性与生长呈下降趋势。目前一般多用于肉猪、种猪、肉禽饲料,不宜用于仔猪、雏鸡饲料。在反刍家畜中,利用效果不佳,用量应控制在3%以下。其对奶牛泌乳量及乳味影响甚微,但偶有降乳现象;用于肉牛的效果远不如猎和鸡,但可与适口性好的豆饼、亚麻仁粕及谷类混合使用。绵羊、马对肉骨粉适口性不好,需配合其他饲料少量使用,并经一段适应期才能适应。
2.肉骨鉴别与检验
2.1外观鉴别:取代表行样品约100克平铺于白瓷盘中观其颜色应为金黄色直至淡渴色或深褐色,含脂高、加工过热颜色会加深,猪制品颜色较浅。呈均匀的粉状,有明显油腻感。有烤肉香及动物脂肪气味,不应有焦糊气味及氨败气味。不可含有过多之毛发、蹄、角及血粉等。
2.2显微镜鉴别:在立体显微镜下,肉骨粉由浅色的骨和黄色的肉颗粒组成,间杂有深色的血粒和毛发肌肉颗粒表面粗糙,有明显纤维结构,用尖镊子很易撕开;骨为坚硬的白、灰、浅棕黄色碎石块状,可见到点状空隙。血块似干硬的沥青块,黑中透暗红,难以破碎,表面光滑,缺乏光泽;动物毛为或长或短的杆状,半透明,坚韧而弯曲;蹄、角是表面有平行线的灰色颗粒。在生物显微镜下无需观察畜骨;畜毛的直径是较均匀的,中间有明显髓腔;平滑肌色较浅,呈条索状,表面光滑,横纹肌多以团、束状存在,肌纤维表面可见细小棱纹。显徽镜法可用于掺假鉴别,但要有较高技术和丰富经验,最好备有标准对照样品。
2.3掺假定性鉴别:肉骨粉掺杂情况相当普遍,最常见的是使用水解羽毛粉、血粉等,较恶劣者则添加生羽毛、贝壳粉、石粉、尿素、铵盐、磷酸盐、蹄角粉和皮革粉等有毒有害物质。
2.3.1盐酸溶解法,将少量试样置于表面皿上,用适量l:l盐酸进浸湿品,著有大量气泡产生且反应剧烈,证明掺入了石粉、壳粉等碳酸盐物质。
2.3.2尿素定性法:取少量试样置于点滴板上,加3滴甲酚红水溶液和3滴尿素酶水溶液,5分钟后观察,若有紫红色出现,表明掺有尿索。
2.3.3铵盐定行法:将适量试样放入试管中,加5mL水摇匀,再加1:3稀盐酸和10%氯化钡溶液数滴,如有白色沉淀说明有硫酸铵掺入。另取少量试样置于白色点滴板上,加3颗二苯胺晶粒和2滴水,再加1滴硫酸,呈现深蓝色说明有硝酸铵掺入。
2.3.4磷酸盐定性法:在试样中加入10%硝酸银水溶液,产生黄色沉淀表明掺有磷酸盐类矿物质。
2.3.5浮选分离镜检法:取样约50.0克放入烧杯中,加入四氯化碳和石油醚(100:44.2)200毫升,搅拌后静置10分钟,将上浮物捞起过滤,这部分可能是徽量植物性物质和血粉;将沉淀物过滤放入另一烧杯中,加入100毫升四氯化碳,此时的上浮物可能有少量羽毛粉,但以肉粉为主,下沉物则是骨粉和砂砾.把各分离物烘干称重,可知肉、骨比例,有利于判定其品质和热能估算。
取上浮物和下沉物适量进行镜检,根据总杂物显微特行估测掺杂物多少,此法可检出血粉、羽毛粉、植物物质(胃内容物、排泄物等)、蹄、角、皮、毛等动物性物质和砂砾、壳粉类。
2.3.6其它方法:容重测定可粗略估计其是否掺假,因肉骨粉品质差异大,故容重变化也大,一般在0.53-0.75千克/升之间。理化测定也可判定其是否掺假,若钙含量不是磷含量的二俗倍左右,粗灰分含量不在磷量6.5倍以下,即有掺假的可能。
2.4理化检验:是判断产品品质和配方计算不可缺少的依据,通常情况需检测水分、粗蛋白质、粗脂肪、粗灰分、钙、磷、盐分、砂分、胃蛋白酶消化物等.具体操作方法可参照有关标准进行。其中水分应在10%以下,粗脂肪小于12%,粗灰分低于35%,盐酸不溶物低于1%;按AAFCO定义,含磷量应在4.4%以上(于此值定义为肉粉,粗蛋白高于50%),胃蛋白酶不可消化物应在14%以下,属胃蛋白酶不可消化之蛋白质应在11%以下,满足这些指标只能保证理化品质,只有理化、卫生指标全部合格,才算真正品质优良。
2.5卫生检验:肉骨粉加工原料,加工方法,掺杂及储存期间的变化都会影响产品卫生状况,此外肉骨粉易受细茵污染,特别是肠道致病茵沙门氏茵。所以使用前应检测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沙门氏茵,可采用送样检验,这样可省时节约。此外,肉骨粉合脂肪易变质,造成口味不良,故应测其酸价和过氧化值以及挥发性盐基氮来判定其新鲜程度。如有必要深入检测,可测氟、砷、汞、铅、亚硝酸盐等项目。检测方法和合格判定可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3.品质判断概述
肉骨粉是品质变异相当大的饲料原料,原料的品质与成分、加工方法、储存等均影响产品品质。若使用腐败原料,品质必然不良,甚至有中毒可能,加工过热产品会降低适口性及消化率,含血多者蛋白质较高,但消化率差,品质不良,因此成分与利用率好坏之间相差相当高,成分与效果掌握不易。
胃蛋白酶消化率是蛋白质品质的最佳指标,应符合AAFCO的规定。测蛋白质时应除去毛、发等物,否则蛋白质易高估,特别是混有猪油粕的产品毛发较多,可利用蛋白低。
肉骨粉极易掺杂,严格来讲,除正常加工过程中无法避兔的少量混合外,本品不可含有毛发、蹄、角、皮革、排泄物及胃内容物,也不能被细菌污染,否则将失去利用价值。对于有人为掺杂产品应避免使用,以防事故发生。
肉骨粉的钙磷利用率较高,但钙磷含量因原料成分不同变化较大,通常将肉多骨少的称肉骨粉,反之称骨肉粉,所以成分表资料往往无法代表所购入产品的真正成分。这里介绍一种由容易测定的灰分含量估计肉骨粉钙磷量的方法便于在生产中应用:钙量=0.348X灰分%;磷量=0.165X灰分%。除非掺伪及砂石含量太多,该等式可适应大部分肉骨粉产品。
总的来讲,肉骨粉是一种良好的动物性饲料,用途较广,但在使用时应注意鲜度问题,含骨比例及低价值蛋白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