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上午困顿时,小编坐在办公室里昏昏欲睡,QQ君“duang”地弹出了一条新闻——中国首部反家暴法今日实施!哇靠,小编的脑子一下如醍醐灌顶一般,瞬时清醒!反家暴法已经实施了,反虐待动物法还会远吗?
2005年以来,中国出现的虐待动物事件越来越多,社会各界人士都在呼吁尽快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然而现实却总是不尽人意。许多“砖家”认为,虽然动物福利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但中国目前的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十分有限,在社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之前,立法保护动物就显得过于超前。
“砖家”的顾虑也不是没有道理,细想一下,出台《反虐待动物法》必然会有一系列罪责刑罚,可我们连最基本的“虐待动物罪”都还只存在于“专家建议稿”中,这新法又该如何制定呢?
平心静气而论,《反虐待动物法》的制定必然会与一些“地域风俗”相冲突。比如在专家建议稿中提到的“吃猫狗肉问题”就与广西玉林“荔枝狗肉节”产生矛盾,建议稿中称,各地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的民族和风俗情况,采用灵活处理方法,但就现在的社会舆论而言,这一项条款实施起来的难度可想而知。
《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是否会被采纳,是立法机关的权限。小编只想说,生命是平等的,每个鲜活的生命都值得被尊重,“虐待动物”也是社会问题之一,不能因为动物看似“低贱”就对它们置之不理,换一个角度来看,虐待动物事件频发,是一个文明社会可以容忍的现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