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和影响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研究提高产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产品的安全性与饲料的安全性有着密切的关系。近几年来,从疯牛病、禽流感到二恶英(dioxin),由饲料安全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因此,饲料安全即食品安全的概念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共识。饲料安全是指饲料中不含有对饲养动物和环境造成危害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含有但不会通过产品和环境转移而危害人类健康。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包括有毒金属及其化合物、药物残留。有害微生物及过量的添加剂等。本文在分析影响我国饲料安全因素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我国饲料安全问题的几种方法。
一、影响饲料安全的因素
影响饲料安全的因素包括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两个方面。人为因素主要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如促进养殖生物生长或预防病害),人为地往饲料中添加某些有毒有害药物。自然因素主要指由于自然的地球化学因素或工农业造成的环境污染而使饲料原料带有有害物质,也包括原料中天然存在的有害物质。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l.滥用违禁药物或不按规定使用药物添加剂
我国农业部干1997年9月发布了《允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规定了30种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适用动物、最低用量、最高用量、停药期、注意事项和配伍禁忌;1998年发布了《关于严禁非法使用兽药的通知》,紧随其后又发布了一些更为具体的禁用药物品种(如已烯雌酚、盐酸克伦特罗等)的通知,强调严禁在饲料及饲料产品中添加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品种,严禁非法使用兽药,这些违禁药品包括影响生殖的雌激素、具有激素样作用的物质、催眠镇静剂、肾上腺激动剂等。但实际生产中,有些饲料厂不按规定执行,仍在使用一些已禁用的抗菌药或抗生素。动物养殖过分依赖于抗生素等药物,产生了许多问题,如动物饲用抗生素后导致药物残留,引起耐药菌株扩散,对动物、人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引起动物菌群失调,抑制动物的免疫力,继发二次感染。同时使用的大量药物通过食物链被人体吸收,产生致癌、致畸形、致突变。目前,有研究发现可在人类和家禽之间传播的耐药质粒存在。此外,一些饲料加工厂为了追求商业利润,大量使用激素、违禁药品(如瘦肉精)和其它药物添加剂,这些物质残留在产品内,经食物链进入人体,也会导致人类的一系列疾病(如儿童早熟,成人肥胖)。例如,2003年顺德市发生了100余人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经医院检查是饲料厂家在猪饲料中超量添加瘦肉精,猪摄食这样的饲料后,蓄积在体内,人食用后导致食物中毒。
2.过量添加微量元素
饲料中添加一定量的微量元素是必要的,日粮供给不足或缺乏会导致缺乏症和生化变化。然而,近几年的科学研究发现,如果饲料中过量添加某种或某几种元素,将会促进动物的生长,预防某些疾病的发生,最常见的是在饲料中添加过量的铜(常常达到250mg/kg)、锌(达3000mg/kg)或砷制剂(如阿散酸)。然而,饲料中过量铜锌的使用,可以引起养殖生物中毒。铜容易在肝中聚集,人食入铜锌残留量高的猪肝可危害人体健康。而且,大量铜、锌随粪便排出,严重污染了环境。砷化物在肠道具有抗生素作用,能提高增重和改进饲料利用率,同时砷也是一种必需元素,因此饲料生产厂家也使用砷制剂。然而,砷的吸收率低,通过粪尿排放到农田、河流,严重污染环境,同时,它们还富集在植物,特别是水生生物(鱼类、贝介类)中,最后转移到人类食物链中,危害人类健康。砷制剂引起的深层次污染影响已发展到分子生态污染,如引起蛋白质、DNA、酶等生物大分子的生态紊乱,进而使动物和人类发生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
3.环境污染物对饲料原料的污染
受饲料原料产地的地质化学条件或人类活动造成的“三废”污染以及农药、化肥大量使用的影响,饲料原料有时含有对生物有害的过量的无机污染物如铅、镐、汞等重金属元素及氟、砷和硒等非金属元素,有时也含有一些有机污染物如N一亚硝基化合物(N一亚硝胺及N一亚硝酸胺)、多环芳烃类化合物、二恶英、多氯联苯等化合物,这些污染物都具有在环境、饲料和食物链中富集、难分解、毒性强等特点,对饲料安全性和食品安全性威胁极大。随着今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新资源、新材料的开发,还可能出现新的污染物,加上人类环境有持续恶化的趋势,因而饲料或食品成分中的环境污染物可能有增无减,对此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4.饲料原料中天然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
很多饲料成分中含有一些天然有毒有害物质,如生物碱、硫代葡萄糖式、皂苷、棉酚、有毒蛋白、蛋白酶抑制剂、甲状腺致肿因子、有毒硝基化合物等;有些动物性饲料中含有组胺、抗硫胺素(鱼虾及贝类)、抗生素(生鸡蛋青)、肌胃糜烂素(劣质鱼粉)等。饲料中含有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将影响鱼虾的生长与健康。如棉籽饼粕中含有棉酚色素及其衍生物,其中游离棉酚毒性最大,是一种嗜细胞性、血管和神经性毒物,并且棉酚还可以通过肉、乳蛋等畜产品转移给人类,从而危害人类健康。菜子饼粕中疏葡萄糖苷降解产物可损害肝脏、消化道、脑垂体并引起甲状腺肿大。生豆粕中含有抗胰蛋白酶、皂角素、血细胞凝集素、甲状腺肿诱发因子等有毒有害物质,影响消化和出现贫血。
5.饲料霉变或被致病微生物污染
饲料中的病源微生物是指饲料原料、半成品、成品中存在的或污染的,可引起饲料变质并直接影响动物健康、间接影响人类健康的生物,包括致病性细菌(如沙门氏细菌、大肠杆菌)、各种霉菌(如曲霉属、青霉属、镰刀菌属、枝抱霉属等)及其毒素、病毒、昆虫及寄生虫等。这主要是由于饲料及其原料在运输、贮存、加工及销售过程中,由于保管不善或贮存时间过长等因素引起的。此外,动物性原料肉粉、骨粉和鱼粉经常污染有沙门氏菌。动物摄入被这些有害微生物污染的饲料后,在肝。肾、肌肉中可检出毒素及其代谢产物,因而可能造成动物性食品的污染。饲料是很多致病微生物病原菌、病毒等)的重要传播途径。无数事实证明,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可通过排泄物、水、空气等污染饲料,这些被污染的饲料进入生物体内后可通过其产品转移、传播、危害人类健康。如英国发生的疯牛病,是由于动物摄入被该病毒污染的饲料而感染。
6.转基因饲料原料引发的食品安全性问题
这是一个目前还存在广泛争议、没有定论的问题,但它确实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比如用转基因原料生产出来的饲料饲养出来的动物是否会产生遗传污染;这样的动物性食品是否与非转基因食品“实质等同”,无显著差异;转基因食品在某些情况下是否会产生过敏;对生态安全性的影响怎样等。目前已用转基因技术培育出了高油。高赖氨酸玉米、“双低’税菜腐蛋氨酸大豆,无色素腺体棉花等,它们中的一部分已被用作饲料原料。这些原料与自然条件下生产出来的相比,具有营养价值高的特点,但在尚未完全了解其安全性之前,我们应该保持足够的审慎。据统计,目前我国进口的美国玉米、大豆很大一部分是转基作物。
二、解决方法
针对以上我国饲料安全问题的现状,拟提出解决办法如下。
1.加强饲料原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和病源微生物的检测
目前,我国饲料标准体系建设严重滞后,所涉及的指标很不健全,特别是饲料产品中许多违禁药物的检测标准没有制定,卫生标准很不完善,而且,对这些物质的检测,受我国饲料质量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条件和检测方法所限,影响了监督检测的法律效力。这就要求检测部门,针对原料中不同的有害物质,建立不同的有科学依据的检测方法。加强对饲料或原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饲料禁止用于养殖生产,不合格的原料禁止用于饲料加工,这是关系到饲料工业和养殖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
2.加大科研投入,确定养殖生物的营养需要量和安全限量,禁止过量添加
目前,我国鱼虾营养的基础研究还很薄弱,绝大部分营养需求量都是引用国外的研究成果,缺少系统性的研究,因而缺少制订标准的依据。一般而言,养殖生物的种类、年龄和生理状态不同,对各种营养素的需要量也不同,因而要求的饲料配方也不一样。饲料中各种营养素的含量应能满足需要又相互平衡,且不含其它不需要的成分或虽有但未超过动物承受能力。饲料中营养素安全限量的确定首先要考虑是否对水产养殖动物的生长造成危害。但是一些重金属元素或其化合物,它们能在生物体内富集,且水产动物对它们的耐受性可能较强,饲料中虽已达到某一浓度,其生命活动未受或较少受影响,因此,这些物质安全限量的确定应当以食品卫生标准的限量为饲料中的安全限量。
3.建立完备的饲料法律法规体系,强化饲料品质监控系统
我国现行的饲料标准是参照国际标准加以制定的,而由于中外情况有差别,国外的一些标准并不一定完全适应我国。因此,根据我国国情,尽快制定与之适应的法律、法规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应组织专家,并委托有关部门,对当前我国饲料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调研,也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吸取国外的经验教训,本着与国际接轨的准则,对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建立我国的、也适应WTO成员国间游戏规则的法律法规,作为我国提高饲料品质生产的依据,为我国饲料工业走出国门提供法律和技术保障。
进一步强化我国饲料品质监控系统,建立国家、省级及省级以下的系统监督检测机构网络,并给予充分的技术(需要精密的仪器设备)和资金支持。依法对饲料厂家、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样监督检测,不准生产有害产品,不准有害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对违法者要严厉处罚。树立只有饲料安全才能确保食品安全的观念。从动物食品的产出过程来看,其质量和安全性要受到饲料的组成、动物的健康、养殖场的环境卫生、加工及产品的贮存方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饲料是这一环节的主要源头,饲料生产的安全控制措施是产出安全产品的关键环节。
4.饲料厂加强法律意识、饲料安全意识,严格控制饲料质量
饲料厂是饲料生产的主体,各企业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饲料时,要严格按饲料卫生标准执行,严格控制有害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加强质量监督检测,绝对不能使用任何违禁药物,严把原料入库关,不符合安全饲料生产的原料禁止入厂;企业每批次产品必须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对违规产品加强处理力度;已查处的违规产品,必须完全处理,不得在市场上流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为预防各种有毒金属元素的污染,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对直接接触饲料的容器、器械、导管及工艺中加入的添加剂中的有毒元素加以限制。对于含有天然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如豆粕、菜籽粕等),为降低饲料中的这些有机有毒有害成分,必须培育并推广相应的无毒或低毒品种,不断改进饼粕等原料的加工工艺以降低有害成分残留。
5.建立HACCP质量管理模式
从各个环节确保安全饲料的生产HACCP(Hazard Analysis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即“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是国际上公认的食品安全卫生保证体系。它是一个综合性的项目,涵盖整个生产步骤、加工、进料、产品和在关键控制点的数量。HACCP管理是饲料质量生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饲料行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措施,其作用已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目前,已有日本、欧盟。加拿大、美国等国家采用了该体系。根据我国饲料行业的实情,制订与之相适应的HACCP管理模式,从各个环节确保饲料安全,是饲料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全过程实施安全监管,规范饲料生产,保证饲料质量,确保饲料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科学和有效的手段。
目前,我国水产品总量已经供大于求,国内市场已相对饱和,而在国际市场,我国水产品将面临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严格要求,已经形成了难以逾越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我国水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主要障碍。因此,加强这方面的科研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协同攻关,生产出安全环保的优质饲料,是形势所迫。我国正在实施“饲料安全”工程(包括饲料质量监测体系、饲料安全评价体系、饲料安全监测预报网络中心站三个部分),农业部正在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的行动计划,国家“十五”科技攻关也将解决饲料安全评价和检测技术,建立安全饲料(预混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的技术规范等。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这些措施的实行,我国饲料的永久安全性问题将得到完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