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除人口、资源、环境以外的全球性第四大危机,是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我国政府利用加入wto的契机,2001年4月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京、津、沪和深圳试点。2002年4月发布《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在全国推行,并制定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标准,内容包括用水标准和大宗海水、淡水养殖鱼类、贝类、虾及中华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渔用饲料安全限量、渔药使用准则、水产品中渔药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中华鳖是传统的滋补食品,自古以来受到人们的青睐。由于利益的驱使,一些行业和养殖者纷纷加入养鳖行列,他们缺乏科学的养鳖知识,盲目滥用药物和违禁药物,加之境外鳖非法进入,以次充好,严重损毁了中华鳖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无公害中华鳖养殖标准的出台,对规范养殖行为,提高产品品质和竞争力,促进我国中华鳖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无公害中华鳖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中华鳖。其中产地环境应符合下列3个条件:(1)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要求;(2)区域范围明确;(3)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无公害中华鳖养殖应严格执行ny5051-2001《无公害食品淡水渔业水质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ny5071-2002《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gb15618-1995《土地环境质量标准》、ny5072-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ny/t5067-2002《无公害食品中华鳖养殖技术规范》。同时根据国际食品管理惯例,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从可能造成中华鳖质量危害的环节进行分析和控制,这样生产的中华鳖才能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ny5066-2001《无公害食品中华鳖》。现根据笔者养殖无公害中华鳖的经验和体会,将无公害中华鳖的主要质量控制措施介绍如下:
一、种苗种苗是养殖生产的基础之一。因种质不纯、近交、境外非法引进的中华鳖苗给我国中华鳖养殖带来的病害流行,成活率低,造成的损失每年在亿元以上,因此养殖的中华鳖种苗应是健康、不带病原体的种苗。鳖苗生产应根据农业部《水产种苗管理办法》进行。有条件者可自行留种,也可到中华鳖良种场购苗。经验表明,用于繁殖的亲鳖年龄4~10龄,个体重量在1.5公斤以上,繁殖出的种苗平均个体在3.5克以上,体格健壮,行动活泼,反应灵敏,用手拉其后腿能有力缩回,裙边厚实、平直,养殖成活率高,病害少。
二、场地根据中华鳖的生态习性和防病要求,选择避风向阳,环境幽静,水质清新,水源充足,无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土壤中重金属和农药不超标,土壤为柔软壤土的地方建场。水源应符合ny5051要求,空气质量符合gb3095二级以上标准,土壤符合gb15618要求,从而控制养殖场地对无公害中华鳖的质量影响。
三、饲料养殖所用的中华鳖饲料,严格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产。对原材料中有害、有毒、重金属、农药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原材料禁止使用,同时严禁添加抗生素、促生长素等。从源头上杜绝外源危害成分的进入。中华鳖饲料应符合ny5072-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在饲料制作进程中,使用清洁的水源,添加新鲜无污染的蔬菜,现配现用,定时、定质、定位,控制在2小时内吃光,投饵方式采用岸上投喂,残饵便于回收,减少饲料浪费及对水质造成污染,每50~80只鳖一个摄食点,这样鳖摄食均匀,不会因争食而斗伤,出塘规格整齐,从而保证饲料不对中华鳖质量造成危害。
四、渔药渔药使用危害主要表现在药物残留时间长,有些渔药一旦积累,难以代谢排出,如重金属药物,有些渔药使用会导致鳖畸形发育,针对在中华鳖整个养殖过程中实施生态养殖、健康养殖、生物防治病害的要求,定期用生石灰、漂白粉调节水质,高温季节针对性添加高效低毒的中草药,从而最大限度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用药量。而对于鳖病防治则严格按ny5071-2002《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杜绝高毒、高残留渔药的使用和隐形积累。
五、水质中华鳖是在水中生活的爬行动物,水质的好坏,将对产品的最终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池塘养殖用水通过物理、化学、生物调控措施,确保达到渔业水质标准。物理调控主要包括冲水、换水、冲气、增氧,清除池底淤泥,对池底进行曝晒,减少池底有毒、有害物质的积累;化学调控主要包括定期泼洒15~20毫克/升的生石灰、2毫克/升的漂白粉,保证水体的透明度在25~35厘米,溶解氧在4毫克/升以上,化学需氧量在10~20毫克/升,氨氮不超过2毫克/升;生物调控主要实施鳖、鱼、菌、藻、贝、水浮莲等共生,实行水体生物的多样化,提高水体物质和能量的循环与流通,增强池水的自净能力,重要措施是鳖鱼混养。鳖鱼混养指鳖池放养吃食性鱼类(鲫、鲮、罗非鱼)和滤食性(白、花鲢)鱼类,它们可及时清除中华鳖的残饵和粪便,控制浮游生物含量,调节水体的溶解氧,减少疾病的发生,使养殖水呈现良性循环,最大限度降低渔药的使用。
六、包装、运输中华鳖的包装、运输是上市前最后一个环节,严禁人为操作、机械损伤,避免感染,影响产品的外观、色泽。
通过以上措施,可确保中华鳖健康、卫生、营养、无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