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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通过报纸呼吁市民一定要栓养宠物,否则容易激发矛盾。”昨日,市民朱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他说他在小区里开车拐弯时,一辆小泰迪跑入车底被轧身亡。随后狗主人索要4000元的损失费。时报记者 田敏
朱先生说,他是珠江里小区的业主,前几天他开车出小区,一只小泰迪突然钻入车底,不幸被后轮碾轧致死。“当时我的车速很慢,而且从镜子里没看到小狗,它突然就钻进车底了。”朱先生说,小狗被轧死后,一位大爷上前抓住了他,说自己是狗的主人。“至少赔我4000元。”老大爷表示,小泰迪跟随自己多年,当初买来时就花费数千元,后来各种护理花去了不少钱,现在朱先生轧死了小狗,最少要赔4000元。老人的要求让朱先生吃惊不已,他告诉记者,泰迪犬的品种很多,价格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但现在老人张口就要4000元让他难以接受。
“既然是宠物,又这么贵,你为啥不拴着?而且你有‘狗证’吗?”朱先生提出了疑问。见朱先生不愿赔钱,老人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小狗哭起来,还表示自己有心脏病,很不舒服。无奈之下,朱先生只能报警。虽然老人无法出示“狗证”,但由于事故是在小区内发生,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属于纠纷,警察建议协商解决。见老人不依不饶,朱先生提出赔偿2000元,随后老人才拿着钱抱着小狗离开了。
朱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养狗很正常,但希望养狗者不要散养,最好拴养。因为散养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很容易激发邻里矛盾。而对于朱先生的遭遇,很多市民表示支持养狗者栓养,市民林奶奶说:“狗主人在遛狗时一定要拴住,这样不仅能保护爱犬,也能避免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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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宠物该如何赔偿
究竟朱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表示,这应该看朱先生驾车前以及驾车时有没有对周边情况进行了解。如果朱先生确认四周没有障碍物才起步,在开车途中小狗钻入车底被轧死,那么朱先生不用承担责任;反之,如果朱先生开车前没观察四周,或开车前小狗已在车下,那么朱先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赵律师强调,无论如何,狗主人所承担的责任比例更大,因为狗主人应该起到看管义务,应用绳索拴住狗。此外,如果事故发生在道路上,而车主没违规,那么不需要担责,狗主人负全责;如果车主违反了交规,存在闯红灯、超速等行为,那么车主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