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是福建莆田发生了一起宠物狗被撞死的事故。事发后,交警到现场确认后认定,由于小狗属于宠物,交通法律当中并未对此作明确规定,因此宠物被撞并不能算是交通事故,应当算作民事纠纷,他们无法作出责任认定。
小狗窜出马路被小车轧死
3月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在福建省莆田市区胜利南街南方大酒店路段,在马路边擦皮鞋的一名老人带着一只小狗在身边,其间小狗窜出马路,被一辆行驶而过的小车轧过,小狗之后又窜了回来,随后倒在了地上。其间,小车女司机并未感觉到车子碰到过小狗,继续向前行驶。老人发现小狗倒地死亡之后,一路追到古城路将撞狗的小车拦下。
据城厢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透露,他们是在小狗被撞1小时之后接到狗主人的报警,女司机和狗主人夫妇俩先在现场协商小狗的赔偿问题,但因谈不拢才报了警。民警告诉记者,狗主人并没有养犬证,只是出示了小狗注射疫苗的证明;小车女司机咨询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表示可按物损情况赔偿狗主人两三百块钱,狗主人不同意。
多次协商达成协议 女车主赔了800元
出警的郑警官告诉记者,由于小狗属于宠物,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交通事故是机动车与行人或者机动车之间发生的碰撞,并未对宠物被撞作出明确规定,因此车辆与宠物发生的碰撞并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应当算是民事纠纷,交警也无法作出责任认定。
据郑警官介绍,在发生车辆和宠物碰撞的事件之后,具体赔偿问题主要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拢的话,宠物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责任,作出民事赔偿。交警随后出具了一个报警证明,证实确实有小狗被撞死的事实存在,建议狗主人向法院起诉。最终,双方还是就小狗的赔偿达成了协议,小车女司机按照老太所说的800元购买小狗的价格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