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胡某因不满小区居民饲养宠物狗,恶意毒杀22条宠物狗。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案情经过
被告人胡某及其妻子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其原居住地小区内不文明养狗现象较多,因夜间犬吠影响其休息,胡某遂怀恨在心。2019年4月、5月以及2020年3月21日,被告人胡某三次用其从菜市购买的“速效灭鼠王”掺拌在日常吃饭剩下的骨头渣子里,投放至小区内的广场上,造成18名住户的22条家养犬死亡。2020年4月29日,经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速效灭鼠王”及被毒死狗的胃内容中均检出剧毒化学品氟乙酸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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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胡某赔偿了18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50000余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为泄私愤,多次将含有剧毒化学品的骨头渣子投放在居民小区广场内用于毒狗,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小区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地方,虽然被告人本意是想害死狗,但是小区内也有孩子或其他小动物,可能会发生误食,会给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所以这种行为必须受到法律惩处。但是相对的,犬只饲养人也应当管理好自己的宠物,出门要做好牵引、及时清理粪便、制止犬吠,尽量做到不给他人带来影响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