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偶尔喝酒,但开车从来不喝,也从未酒驾过。
突然有一天,交通部门下发通知:不管你喝没喝酒,以后都不要开车了,因为酒驾很危险,最好的办法就是禁止会喝酒的人开车。
2.
你经营了一家小饭馆,每天打扫得干干净净,顾客也十分喜欢。
突然有一天,监管部门进来说:全市的小饭馆卫生监管不达标,你的也是小饭馆,所以以后就不能开了。
看到上面的假设,你肯定也会觉得很荒诞吧:谁会制定这样的规则?
你还别不信,最近,北京通州区还真出了这样一条规定。
01
12月5日,落款为台湖派出所的通知显示:
肩高超过35cm的狗狗属于大型猛犬,通州区居民不得饲养。
有养超过35厘米狗狗的,限三日内自行处置,三日后发现还有养的一律没收,并对狗主人进行处罚。
这意味着什么呢?
我们常见的金毛,拉布拉多,哈士奇,柴犬,中华田园犬……全部不能养了。
12月18日,歌手朴树发微博恳求有关部门“多给些时间”或者“研究更人道的政策”。
但相关部门表示:已经给犬主留下了缓冲时间。
截至目前,朴树已经将此微博删除。
为什么突然颁布这样的规定?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通州某小区经常接到业主的投诉,一到冬天,就有宠物主人嫌冷不愿意出门遛狗,所以就让它们偷偷在楼道或者车库方便。
相关部门警告无效后只好用“禁养”的方式来处理。
看完这个人都懵了:宠物随地大小便和肩高有什么关系?小型犬就不拉撒了?
突然来这么一条规定,你让规规矩矩养这类狗的人怎么办?一棒子打死还是丢掉?
规范宠物主人的养犬行为没有问题,但这样一刀切的政策真的让人无法理解。
02
这次对大型犬开刀,除此之外我想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长得太大,怕它们咬人。
尽管一直强调大型犬≠烈性犬,但制定规则的人还是选择一刀切的政策,原因很简单:
省事。
在各种地震泥石流救灾中,我们可以看到搜救犬全部是由金毛、拉布拉多、德牧、边牧等犬种组成。
它们就是所谓的大型犬,唯一不同的,是身份。
不少人可能会说:你养的狗能和工作犬比?
这就好比穷人和富人,穷人是不是就活该低人一等?并不是,他们本质上是一样的,享受法律赋予平等的权利。
但在狗狗这里不行,需要它们的时候,它们是搜救犬、服务犬,不需要的时候,连身高也成了错误。
03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很奇怪的地方,那就是大型犬的繁殖、买卖从来没有部门监管。
现在,全国的宠物繁殖、宠物买卖行为随处可见,里面所谓的限养犬种明码标价,只要肯出钱,就能带它们回家。
你买回家之后,执法部门又不允许你养,这是什么道理?
允许合法买卖,却不允许合法饲养,这难道不矛盾吗?
04
2006年的时候,公安部曾经发表过这样一篇文章:
内容大概分为以下三点:
对于养犬,国家历来是限养而不是禁养。
处罚决定也是针对养犬人,并不是狗本身。
还提出收容起来的狗,仍要好好对待,因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可如今再看我们的养犬条例和养犬环境,已经完全偏离了当时的初衷……
现在我们几乎所有的养犬规定,处罚的对象都是狗。
这就很有意思了,小孩子犯了错,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负责,没错吧?
但狗犯了错误,承担责任的却是自己。就这次事件来说,狗在楼道大小便,错的是狗吗?应该是主人吧……
不管什么规定,想必都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狗要看得懂还是狗吗?
05
还有一点,尽管相关部门一直在强调“文明养犬”,但相关的规定和宣传却根本没有普及到位,别说一个区,就是一个小区都无法做到家喻户晓。
我相信公众号的粉丝,包括我身边的人都知道什么是文明养犬,但有的人真的不知道,他就觉得狗拉在草坪里就是对的,出门遛狗也可以不栓绳。
对于这些人,我想处罚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加强文明宣传,只有这些养宠主人自身觉悟提高,这类的不文明现象才会越来越少。
06
回到前面我们作的假设:杜绝酒驾的办法,是重罚酒驾者,而非禁止会喝酒的人开车;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需要重罚违规餐馆,而非禁止开餐馆。
那么,为什么提倡文明养犬,就要靠禁养呢?
出台新规提倡文明养犬,我想大家都会举双手赞成,也同意重罚那些不文明的人,但这些规定说到底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不应该让狗来背黑锅。
大型犬 ≠ 烈性犬35cm限养标准真的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