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1年1月22日
周五,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并将于5月1日正式生效。
新修订的法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此前,“遛狗不拴绳”一直是一个十分常见的社会问题。不仅出现狗狗丢失,并且还会出现安全问题,包括:狗咬人、狗咬狗等多种高危情况,但是因为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往往依靠地方性规章等,其解决问题的效果始终不明显。
2018年6月某日早晨4点多,某村67岁的刘大娘驾驶电动三轮车赶集卖菜,在经过被告胡某某家路口时,胡某某家中养的一条金毛犬突然冲出来,与刘大娘相撞,致电动三轮车与西侧路外树木相撞,造成电动三轮车损坏、路外树木损坏,刘大娘受伤。法院审理后,酌定被告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
2018年8月30日晚上11点半左右,在东莞江南第一城小区3号门附近,该小区内两夫妻业主将自家一条30多斤的大狗放出来溜,业主手上拿着狗绳,没有拴狗,狗瞬间跑去扑向小区另一位业主,并将业主的大腿咬伤。
2018年10月10日,浙江省宁波市男子王某某因邻居家养的狗常吠影响其睡眠,交涉无果后,刀捅邻居一家,造成三死一伤。
上述法条的内容,极大的促进了相关社会问题的解决。最后,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饲养宠物时一定要树立规范意识,注意对宠物进行限制牵引,这既是对他人安全的负责,也是对宠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