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45号文件,《公告》明确,符合规定的动物诊疗机构提供的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动物诊疗服务,属于免税范围;此外,动物诊疗机构销售动物食品和用品,提供动物清洁、美容、代理看护等业务,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月5日,广东省消委会、深圳市消委会和广州市消委会将联合广东省宠物美容协会制定《中国宠物行业美容护理标准》。
1月25日,据上海市林业局消息,全上海林业、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目前共关停、关闭3家野生动物交易场所及40家室内宠物店。
1月26日,受新型肺炎病毒疫情的影响,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通告,内容中提及?所有农(集)贸市场、超市等各类经营场所一律不得销售活禽,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所有宠物商店(医院)一律暂停营业。
1月29日,鞍山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下发《关于立即停止宠物(犬猫)交易活动的紧急通知》。
1月30日,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其中在第五章“社会面防控”中同样明确指出,暂停宠物商店(医院)营业。
1月31日,包头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包头市第四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通告,取消农村大篷车聚餐、关闭全市所有烧烤店、宠物店,严禁农贸市场等场所从事活禽活畜现场交易、现场宰杀等。
2月1日,山东东营发布公告称弃养犬只一律送至犬只收容救助留检所。
2月4日,山西吕梁市公安局、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切实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的通告》。
2月6日,郑州市林业局为加强疫情防控监管力度,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驯养等场所严格监管,并且,关闭了郑州市4家动物园、4家萌乐园和经营花鸟、宠物、活禽等农贸市场120处。
2月10日,浙江柳市镇政府为救助因疫情导致断粮的小动物们,决定针对“留守/流浪猫狗”开展暖心救助行动。
3月20日,广州人大发布了一份关于《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每户限养一只犬,弃狗虐狗要罚款。
4月,山东济南宣布在2020年推动养犬办证、年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下放到宠物医院,实现线上办理,就近办理。
4月初,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已经表决批准《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实施。
4月9日,合肥市人大网站公布《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全文。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政府就《合肥市禁养犬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中华田园犬、秋田犬、松狮犬等犬种“榜上有名”。
4月22日,郑州市城管局对外透露,即日起至年底,郑州市民可持犬只免疫准养证到以下66家宠物医院年审服务网点,享受体检、就诊、美容、购物等优惠。
4月24日,《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将在5月1日实行。该《办法》规定,安徽省的导盲犬将享受无障碍服务。
4月25日,四川资阳市为市民文明养犬,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严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方面给一般宠物犬上户口,规范养狗行为。
4月29日,青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犬只免疫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活动。
5月18日,《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召开,规定了浙江省宁波市文明养犬的种种细则,包括携犬出户需带犬牌、嘴套。后于5月3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并于6月1日开始实施。
5月22日,四平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对《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禁养犬品种进行研究和讨论。据了解,禁养名单涉及81种犬只,中华田园犬也在其中。
5月26日,青海省西宁市全面推行电子犬牌,监管不文明养犬行为,如果有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人员可立即根据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6月1日,《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外出进入禁犬区域。
7月28日,常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和市城管局根据《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发了《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通告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所养犬只进行牵领,并使用牵引带,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违反规定携犬出户不使用牵引带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8月4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公布《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0月14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800号(资源环境类209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关于火化处理城镇死亡宠物的问题。目前,动物防疫法正在进行修订,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作为专门章节,明确法律要求和责任。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动物防疫法规定,细化包括宠物在内的无害化处理要求。
11月1日,《深圳市养犬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新规规定小型犬只狗绳长度不得超过 2 米,中、大型犬只则不得超过1.5 米。狗主若没有按照标准牵引犬只,会被处以500元罚款。
11月23日,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征求《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条例草案内容,淄博将划定限养区,该区域内每户限养一只犬,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在楼道、储藏室、车库、沿街店铺养犬等行为也将被禁止。
11月28日,“上海市文明养宠三年行动”正式启动。此前,上海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文明养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是,修订一部完善法规,确立一串行为导则,搭建一个管理架构,配套一批执法制度,形成一种文明风尚。2020年的阶段目标是,启动“文明养宠三年行动”,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健全文明养宠协调机制,推动法定宠物的狂犬病免疫率、办证率均达到80%等。
12月15日,常州市公安局举行了文明养犬新闻发布会。据悉,自今年8月底起,常州深入开展为期4个月的文明养犬专项整治,严厉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以来,全市接报各类涉犬警情2495起,同比下降13.4%;新办理犬证犬牌5000余套,公共场所遛犬牵绳比例提高35%;依法查处携犬出户不使用牵引带等违法违规案件1590起,收容救助流浪犬1537只。
12月29日,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犬只随地便溺遛狗不束犬链等养犬不文明行为整治的通告》。
12月29日,宠工委公告《豆腐猫砂规范》(T/CIQA 11-2020)、《冻干宠物食品规范》(T/CIQA 15-2020)等2项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团体标准完成标准制定各项工作,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在行业内正式实施。
12月31日,邢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关于规范文明养犬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