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野生鸟类已经是不对的了,放到网上作为宠物鸟售卖,就更不道德了。昨天,朋友圈里一篇《‘双十一’狂欢后的思考》的文章,让很多人默默放下了快递,有人开始思考,有人开始跟帖,有人开始行动——这是一位名叫“小小”的网友写的,她说自己在做一个关于鸟类的课题时,意外在淘宝上搜索发现有不少卖家兜售野生鸟类,比如说伯劳、红点颏等。”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这位来自上海的高一学生“小小”时,她对网上公开兜售野鸟的行为依然感到气愤。
高一女孩给淘宝写了一封信
记者联系上“小小”时,她说自己刚上完上午的课。“小小”现在正上高一,目前在江苏常熟的一所国际性学校就读。“小小”告诉记者,她从小就喜欢鸟类,自从上初一时第一次和上海野鸟会出去看鸟,就开始关注这些鸟类;初二时,在科学社的指导下做了一个有关于改善人鸟关系的课题。由于要做招引实验,上网搜索招引喂食器,这种东西国外比较多。
不过,一次无意的搜索却让“小小”发现了弊端,“淘宝网上不少卖家贩卖笼养鸟,搜寻中还发现,居然还有淘宝店铺在售卖全球濒危鸟类的情况。”
于是,今年8月11日,她把自己发现的这些问题,通过一封邮件递给了淘宝,结果邮件被退了回来。小姑娘不甘心,又用快递寄给了阿里巴巴总部,结果没过多久又被退了回来。
因此,这次她在自己的订阅号上发了一篇《双十一狂欢后的思考》的文章,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关注到这一现象。
“文章发出之后,很多身边的朋友和同学非常支持,这让我很感动。”“小小”说,她认为当务之急应当是叫停网上售卖的行为,同时,她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管理。
随后,记者也联系上淘宝方面的公关团队,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小小”反映的问题,他们也很重视,可惜因为系统原因,当初的电子邮件和快递都被退回了。“对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其实我们一直有一个团队在做,包括一些民间志愿者,对于出售有悖国家法律法规的野生动植物,我们肯定会处理的。”
不过,这位工作人员也表示,“一些卖家会打着擦边球,在出售商品中规避一些诸如‘野生’等字样,但其实就是违规售卖。”对于发现类似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也建议,“我们在淘宝网上有专门的举报通道,一经查实,会及时处理”。
记者实搜其他淘宝商家卖鸟店铺:
网上仍有店家,销售野生画眉,昨天下午,记者在淘宝网上输入“红毛画眉鸟”,搜索结果显示,仍有大量的店铺都出售,价格在几十到几千元不等。
如一家显示长沙“紫怡轩小宠阁”的店铺出售188元贵州画眉,该链接显示月销17笔。据卖家介绍,画眉鸟为野生,大约4个月大,可能有轻微撞笼,由运输笼外面包裹纸箱。
该店铺评价中有人反映,收到快递时小鸟已经死亡,卖家承诺补发一只。还有一昵称为“喜喜”的买家反映,收到的是野生画眉,已经撞得满头是血。该买家表示自己不希望购买野生鸟类,而购买之前被卖家告知为养殖鸟。当被询问店铺内是否还有其他野生鸟类出售时,客服人员表示出售的鸟类只有画眉鸟为野生。
另一家贵阳名为“老黄画眉家园”的淘宝店铺也专门出售画眉鸟,售价从公母、叫声、品相等方面定价88元到1988元不等。店铺内三个链接出售画眉鸟,月销量共213笔。评价中一些买家表示收到过伤鸟、死鸟。店铺公告中表示,店家会采用运输笼加纸箱进行包装,运输过程中鸟类轻微受伤以及掉毛概不负责,如果收货发现小鸟死亡,可以免费补发最多一次。
但一家名为“俊霖宠物”和“晓晓小宠鸟店”的店铺则表示不出售野生鸟类,店内出售的金丝雀、芙蓉鸟等鸟类均为人工养殖。
公安机关表示:野生动物均不得交易猎杀
那么,野生动植物究竟能否在网上出售?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浙江省森林公安提醒大家,野生动物一律不得收购、运输、出售、猎杀,并介绍了近年来发生的涉及野生动物网络非法贸易的的案例:
租住在绍兴的湖南人邹某,经常在一个爬行动物论坛中发布出售蟒蛇的信息,当地森林公安顺藤摸瓜,在邹某家中发现了活蟒蛇100多条,死蟒蛇50来条。此案涉及方遍布全国各地,绍兴当地涉案达20余人,依据刑法,他们被判处10.5年-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拓展阅读:非法捕猎构成犯罪?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