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山东滨州沃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申报的鸡传染性鼻炎(A型、C型)二价灭活疫苗(YT株+JN株)等6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宁波三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申报的氨基丁三醇前列腺素F2α注射液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氨基丁三醇前列腺素F2α注射液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发布修订后的维他昔布咀嚼片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增靶动物猫监测期5年。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