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7月10日下午,昆明市“依法文明养犬·共建文明城市”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五华区南屏步行街中心广场举行。活动旨在促进文明养犬,使市民规范化养犬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不文明养犬行 为得到有效遏制,让养犬人做到依法、科学、文明养犬,提升城市公共文明素养。
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养犬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联合下发《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要认真落实部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序的养犬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通过梳理方案,掌上春城记者总结了一下几点值得关注的内容:
1.加强养犬管理执法力度,特别是对饲养犬只伤人、扰民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养犬人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养犬人的行政违法、刑事责任。
2.为解决市民对网上办理养犬证的需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昆明市公安局推出了“昆明市养犬服务平台”,市民通过该平台可网络办理养犬登记证,真正享受到“足不出户、犬证到家”的信息科技便利,体验高效便捷的办证服务。
3.引导养犬人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享受养犬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做到既对犬只负责,也对他人、对社会负责。
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托“昆明市养犬服务平台”,对城市限养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养犬情况开 展一次大排查,了解掌握犬只底数和免疫情况,对未登记的犬只要全部纳入登记管理,对违规饲养烈性 犬的要予以警告并限期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要及时将犬只依法依规收容。
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养犬的市民朋友也逐渐增多。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们活泼可爱,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快乐,但如果不对它们加以约束和管理,就会带来噪音、污染、伤人等诸多社会问题。养犬行为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为了建设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温馨、环境更美好,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法规,依法养犬。请自觉遵守《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手续,不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虐待、遗弃犬只,不在非法交易场所交易犬只,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加强管理,安全养犬。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束上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人群,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发生。不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送伤者到医疗机构救治。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请随身携带卫生纸、铲子、纸袋等物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携犬或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花圃,维护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要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发生。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要注重邻里和谐,体谅他人感受,防止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避免发生矛盾纠纷。要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犬只保持安静的好习惯,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养犬市民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携手共建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昆明市养犬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
掌上春城记者:孙吉祥
责编:苏昊 一审:杨艳